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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书号不要被当着图书书号被骗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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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有很多作者被一些文化公司以电子号骗作书号,合同也签订为纸质书合同,其实是违法行为。首先大家要明白电子书号严格说根本就不是书号,而是光盘号与电子号。简单说比如引进的一部电影音像就必须申请音箱号,而电子音像号也是有ISBN的,并且同样在新闻总署可以查询,很多作者就被误认为就是书号了。然而图书书号是具有图书唯一的标识是cip数据,cip才是新闻总署按照出版的图书序列号,序列号并且不会重复。而电子号是没有cip数据的,在新闻总署那里查询的也明显在电子音箱号里面。
 
电子号用途不是很大,不能进作协,作协不认可,因为这个不是书,评职称也不认可的。当然销售可以在卖光盘区域或者电子区域销售,不能在图书区域销售。
 
电子号能不能印书呢?严格也是不能按照图书的形式进行印刷,把书当着说明书印刷是可以的,不能有定价不能有版权页,这样的印刷成说明书是可以的!
 
所以作者一定要认清电子号与图书书号的区别,因为电子书号费用便宜很多,所以作者很容易被骗。

电子书号适用于比如只是销售出版的,比如可以在淘宝、微店等其他发行电子书与光盘的地方进行销售。我们给作者推荐电子书号的时候一定会让作者了解电子书号,作者自己了解了便于选择。

这个就是电子书号,可以在新闻总署进行查询!



这个是图书书号,有单独的cip数据。就是正规的图书书号。